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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易汇】珠海港弘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

时间: 2023-08-31 05:25:06 |   作者: 开云首页登录

  (1)珠海港弘码头有限公司是珠海港控股集团第一家全资控股的大型干散货码头,码头一期注册资本9.39亿元,总投资21亿元。主营:大宗干散货装卸和仓储。

  (2)港弘码头一期工程卸船泊位为15万吨级,装船泊位为7万吨级(二期建成后转为卸船泊位)。一期设计年吞吐能力为1500万吨。码头岸线万平方米,场存能力煤炭:80万吨,铁矿石180万吨。

  (3)码头及堆场配置先进的装卸船、堆取料机械设备及专业化的皮带输送系统,包括2台额定能力为2100t/h桥式抓斗卸船机、1台额定能力为1500t/h和2台额定能力2000t/h的装船机、3台额定能力为4200t/h的堆料机、4台额定能力2000t/h的取料机、21路带式输送机、电子皮带秤、堆场洒水除尘系统等全套煤炭装卸、输送、防尘系统。

  3、经营范围包含: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港口经营;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港口理货;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以公司章程为准)

  4、需提供在挂牌公告期间内任意一天有效的银行资金证明达到6亿元(《银行存款余额证明》用以证明受让人有能力支付转让款); 5、截止2020年12月31日止,经中介机构审计净资产不少于50亿元。

  珠海港弘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弘码头)是珠海港控股集团第一家全资控股的大型干散货码头,码头一期注册资本9.39亿元,总投资21亿元。主营:大宗干散货装卸和仓储。

  码头规模:港弘码头一期工程卸船泊位为15万吨级,装船泊位为7万吨级(二期建成后转为卸船泊位)。一期设计年吞吐能力为1500万吨。码头岸线万平方米,场存能力煤炭:80万吨,铁矿石180万吨。

  码头配置:码头及堆场配置先进的装卸船、堆取料机械设备及专业化的皮带输送系统,包括2台额定能力为2100t/h桥式抓斗卸船机、1台额定能力为1500t/h和2台额定能力2000t/h的装船机、3台额定能力为4200t/h的堆料机、4台额定能力2000t/h的取料机、21路带式输送机、电子皮带秤、堆场洒水除尘系统等全套煤炭装卸、输送、防尘系统。

  远期规划:港弘码头正在推进二期项目及干散货物流中心项目。其中,二期项目与一期现有泊位功能优化整合,届时将充分释放一期泊位接卸能力及提升后码头堆存能力,年通过能力达2000万吨。

  干散货物流中心项目吸引国内、外煤炭、矿石等大型矿方资源建立分销平台,逐步形成华南地区大宗散货集散地,产生市场中心效应,为客户创造更多边际价值。

  港弘码头是珠海港控股集团第一家全资控股的大型干散货码头,位于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南水作业区北顺岸,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大宗散货装卸、仓储服务,可按照每个客户需求,借助集团优势,提供外轮代理、外轮理货、西江驳运业务等相关港口配套服务;同时,可提供双取流程配煤作业,实现用户多层次的需求。

  自2014年投产以来,港弘码头在大宗散货方面与多家央企、国企等大型客户形成了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业务涉及钢铁厂、电厂、水泥厂等板块。

  1、集疏运体系优势:港弘码头拥有珠三角地区最发达、最具成本优势的集疏运体系。

  铁路方面:广珠铁路是直通港区的电气化货运专线,与港口无缝对接,无需卡车转运,成本低、效率高,设计能力6000万/年,2017年使用率不足10%,运力充沛,未来扩展空间广阔,辐射广东、湖南等区域,沿线万吨。

  水运方面:做为西江的主出海口,珠海港一直以发展西江黄金水道为主要战略,目前西江年通过能力超3000万吨,且内河运载能力较高,主流驳船船型为2000—5000吨级驳船,通过西江水道,5000吨级驳船辐射至江门、佛山地区,3000吨级驳船辐射肇庆、云浮、梧州、桂平、贵港区域,2500吨级驳船直达南宁。西江沿江客户煤炭需求超4300万吨,铁矿石超2400万吨。

  现具备15万吨级主航道,1#锚地距国际主航道仅1海里,随着全球经贸和海运需求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船舶大型化趋势十分明显,不断涌现大载重吨位的船舶,15万吨级船舶比10万吨以下船舶满载到港,海运成本节约运费约1.5-3美元/吨。为珠海港作为珠三角发展干散货深水航道优势,将为珠三角货物进出口提供便捷、低成本的服务。

  外贸煤炭在品质上比内贸煤炭更稳定,且正常煤炭贸易市场行情下,同卡值外贸煤炭比内贸煤炭具备20-30元/吨的成本优势,更受到客户青睐,同时外贸煤炭受到船舶大型化等因素的影响,外贸煤炭多使用大型船舶,港弘码头无需减载靠泊,为客户降低或损,节约更多的海运物流成本。

  因国家环保政策要求,港区政府着重关注粉尘、空气污染等环保问题,珠海港高栏港区,远离市区集市,周边草长莺飞、蓝天白云。港弘码头作为新兴港口企业,在环保设计和实施,使用最先进的技术和措施,如:抑风挡尘网、相关喷淋设施等,达到政府部门的环保要求。

  港弘码头正在推进二期项目,已与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书》,将获得相应港区政府产业扶持基金支持。其中二期项目与一期现有泊位功能优化整合,届时将充分释放一期泊位接卸能力及提升后码头堆存能力,年接卸量达1200万吨。

  未来将持续推进华南干散货物流中心项目,此项目可吸引国内、外煤炭、矿石等大型矿方资源建立分销平台,逐步形成华南地区大宗散货集散地,产生市场中心效应,从而凝聚客户,锁定货源。

  珠海港在将来广东省港口整合中,以发展干散货为主的差异化战略,势必将成为珠三角大型干散货集散中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开展现代物流供应链,金融物流业务。

  1.根据珠海仁合土地房地产与资产评定估计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珠仁合评报字[2021]第ZC039号)特别事项披露:

  借款、抵押、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根据2011年度珠海港弘码头有限公司和银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珠海分行)签订的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合同编号为2011年银团字第1号),在珠海港高栏港南水作业区煤炭码头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期间,珠海港高栏港南水作业区煤炭码头工程建设项目所有土地、厂房等在建工程无需要抵押给银团,但不得抵押给除银团之外的任何第三方;珠海港高栏港南水作业区煤炭码头工程建设项目建成后,追加该项目资产形成的全部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目前煤炭码头工程一期及相应的机器设备已完成验收,转入固定资产、非货币性资产,形成的资产作为银团贷款的抵押物,并由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其他详见珠海仁合土地房地产与资产评定估计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珠仁合评报字[2021]第ZC039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出具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442C017211号)。

  3.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所有权利主张。

  4.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